(招采中心)铜陵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 浏览量:
项目编号:2020TRYZC00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局)便函[2018-343号]和省卫健委、省环保厅卫医秘[2018-167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2019TRYZC00017
项目名称:铜陵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
项目单位:铜陵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服务
项目概况:铜陵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须经院方考核(标准以院服务监管处、感管科、省市卫健委和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为准),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服务地点: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项目预计承包款:6万元
标段(包别)划分:无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从事环保专业领域类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各类可回收塑料制品等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2)投标人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玻璃输液瓶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资料,及其有效期在合同执行期内的环境评价证书及排污许可证书等相关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 后 由 评审小组 审查。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10日内。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制作费人民币 200 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往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食堂楼2层)领取。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联系所有已领取标书的投标人,修正文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00
地点: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联系方法
(一)项目部门:铜陵市人民医院服务监管处
地址: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电话:5838330
联系人:何主任
(二)招标部门: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电话:5838826
联系人:昌 工
九、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招标坚持服务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高投标价中标)
2、请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投标一览表
十、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铜陵市人民医院
账号:130802200902490292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陵铜官山支行
保证金金额:1000元(按铜陵市政府办[2015]28号通知《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操作细则》规定返还)。
交款方式:投标人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形式。
交款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
附件1:
一、项目概况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等可回收生活垃圾: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血透室用透析桶等。
铜陵市人民医院编制床位1800张,日住院病人约2000人/日,日透析病人约120人/日,备注:自2020年开始,我院输液将以采用软袋类包装为主。
二、项目需求
1、具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转运及暂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具有保证废物安全利用和处理的规章制度,配备环保或卫生专业技术力量,以及事故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方案。
3、回收处理单位在医疗机构收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过程中,要严格检查,防止混入医疗废物;暂存、运输、处理过程中确保回收物不丢失、不转售给不符合回收处理要求的单位(个人);一旦发现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方案。
*4、有合理的加工利用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达标排放;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处理后的产物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再使用;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方案材料。
*5、具有规范的台账记录。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回收处理协议并执行联单制度,处理、销售等记录台账应保存各查,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须提供相关方案材料。
6、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随叫随到,做到每日清理,日产日清,每日必须在五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科室按科室要求随时清运。
*7、因抗生素使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均会影响本项目回收量,院方不承担任何回收量波动变化有关的责任;承诺(需提供承诺函)不得以回收量变化等任何原由单方面不履行合同。
8、本次招标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须经院方考核(标准以院服务监管处、感管科、省市卫健委和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为准),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未达到规范要求,即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