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 浏览量:
项目编号:2019TRYZC0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我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2019TRYZC0002
项目名称 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
项目单位 铜陵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概况 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项目交付地点 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项目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项目预算 无 最高限价 无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标段(包别)划分 无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备餐饮管理服务资格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或有铜陵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 后 由 评委会 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10日内。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制作费人民币 200 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往铜陵市人民医院食堂楼2楼招标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联系所有已领取标书的投标人,修正文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09:15
地点 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09:00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人民医院服务监管处
地址 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电话 5838330
联系人 何主任
(二)招标代理单位: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电话 5838826
联系人 昌 工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招标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2、请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投标一览表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铜陵市人民医院
账号
开户银行
保证金金额 5,000元(按铜陵市政府办[2015]28号通知《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操作细则》规定返还)。
交款方式 投标人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形式。
交款到账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项目需求及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早餐服务
2、服务期限: 一 年。
二、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
1、项目概况:铜陵市人民医院为体检人员体检后提供营养早餐,体检人员自愿就餐,体检中心现有餐厅一间供就餐使用,投标人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并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计划安排,餐饮服务分为6元早餐、10元早餐,其中6元早餐就餐人数为:约100-200人;10元早餐以院方提前通知而定。
2、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招标人免费向中标人提供目前属于招标人餐厅的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中标人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投标人负责食材的采购和加工、餐厅日常管理以及就餐服务等工作。招标人将不定期对餐厅卫生及设备设施安全进行检查。
3、膳食供应及服务标准
(1)就餐人员需凭医院的就餐凭证(医院就餐券)进行就餐和结算。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中标人应予积极配合,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①做到节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②实行标准化服务,提高餐饮服务标准;
③菜品特色化,
(2)6元早餐 按实际取餐人数确定份数。需要后台制作完成并在餐厅保温供应,由用餐人员根据餐品价格自选,品种尽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鲜肉包(猪肉)、香菇青菜包、大烧麦、麻球、雪菜米饼、老面馒头、生煎包、玉米棒、煎饼、煮五香鸡蛋、咸鸭蛋、白米稀饭、小米粥、红豆稀饭、鲜豆浆、酸奶、小矿泉水和开胃小菜(四川榨菜、五香萝卜干、雪菜、咸豆角、四川泡菜、泡莴笋等,开胃小菜免费供应)。
所有餐品必须是在投标人所经营的实体店销售的,需提供产品的价格和详细规格(重量、大小、各成分含量)。
所有餐品需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投标人需提供多种套餐形式供就餐人员选择。
(3)按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提供餐饮食品后台制作全流程的视频信息。
4、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中标人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4)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5)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中标人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5、安全责任
(1)承包期内,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用水用电、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巡查等方面。
(2)中标人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等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6、中标人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标人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及各种事故,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7、原材料管理
(1)所有原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食材使用前应对食材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将变质或过期产品用于食品加工中。
(2)招标人将对所有原材料的加工流程进行监督,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监督工作。
8、质量和满意度评价
招标人成立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及体检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将定期组织对餐饮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书面评分考核:中标人考核满意率未达到80%,招标人将相应扣除月度费用,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
9、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由中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配备厨师长、厨师、点心师、服务员等相关岗位人员,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表,主要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所配主要人员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行业规定标准执行),所有人员都要有健康证,且应安排主管人员负责日常沟通以及委派人员的劳动管理,主动公布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名单。
10、招标人负责对餐厅的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负责每月的质量和满意度评价考核工作。
三、餐厅核算办法
1、餐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范围只限提供早餐,保证体检人员就餐,所有相关费用及税金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2、招标方每月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考核结果等与中标人进行核算,结算上月款项。
四、报价说明
报价方式:招标人按餐厅的每月就餐凭证(医院就餐券)金额的适当比例收取管理费用,用于餐厅的考核、外部卫生管理等各项开支,除此之外,不以任何名目收取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由招标人按餐厅具体现状和经营情况自行核算,慎重报价。
投标报价建议考虑范围:餐饮业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工资、加工费、管理费、税金及招投标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报价,缺报漏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具有正在营业的实体经营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店现场图片、地址、联系方式等)。
2、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对业主单位的服务范围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方进行现场踏勘。
3、投标人还须作出以下承诺:因餐厅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的所有事故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坏,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对设备设施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